浙江环保厅与气象局深化合作 提升大气质量预报服务
发布日期:2013年06月24日
中国环境报讯
浙江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近日签署合作协议,在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、预报服务、应急响应等方面深化合作。
据了解,合作内容主要包括:建立紧密合作协调机制,建立联合会商、预警、预报服务和应急响应机制,建立实时监测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机制,共建区域性大气环境监(观)测站。
据浙江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中心汪小泉教授介绍,浙江全省100个县级城市自动监测站已全面完成改造,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已具备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能力。
汪小泉还透露,浙江省政府投资3亿元,计划建立一个以PM2.5和O3为核心,实现对污染气体、细颗粒物、二次污染物、中间产物实时监测的监测体系。
据浙江省气象研究所副所长姜瑜君介绍,浙江省已建成了初具规模的环境气象监测网,拥有13个灰霾气溶胶监测站、150个自动观测能见度仪,并在此基础上基本确立了霾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系统,可通过省、市、县三级气象台对外发布霾的预警。今年以来已发布15次霾黄色预警。
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认为,气象局在预报预警方面较有优势,而环保部门则更应注重日常空气质量发布、气源分析和防治。今后两部门应各取所长,各有侧重,共享资源,共同发展,优化服务。